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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水污染責任要明處罰要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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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閱:2705 2014-6-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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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頻發的水污染事件,不少網友認為,水污染及水質問題頻發暴露了違法企業受利益驅動無懼作奸犯科、地方有關部門監管缺位處罰不力等一系列問題,應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,同時進一步完善公益訴訟制度,對水污染的罪魁禍首形成高壓之勢。 水質安全堪憂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環保產業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認為,目前水資源污染嚴重,水源地水質下降,自來水廠處理工藝和管網設施老化等約束下,盡管自來水廠出廠水質符合檢測標準,但并不意味著居民能喝上安全水。 網友普遍表示,目前中國水污染問題嚴重,城市用水質量不合格,對人體健康造成隱患。 網友“茶道-高手”稱,一些沒有經過處理的超標污水直接排放,造成了水源的污染,甚至滲透污染地下水。很多地方的水務公司基本形同虛設,對自來水的處理根本沒有達標。從水源地到居民家里的水龍頭,層層隱患直接影響并威脅著人體健康。 網友“恩倍高”稱,目前國內水廠都是用很多年前的加氯處理工藝,已經無法把現在水質中所含的有害物質完全過濾掉,加上目前很多地方管網老舊失修,也沒有進行過清理,對自來水的二次污染非常嚴重。 利益驅使監管缺位 網友認為,造成水安全問題的原因有,監管部門受利益驅動,有法不依,執法不嚴,致使水質檢驗標準形同虛設,很多企業利用監管漏洞,肆意排污破壞水源。 網友“frank-shanghai”認為,很多地方政府只顧及經濟發展,卻忽略了水源地的保護和安全。另一方面,環境管理依然不夠嚴格,違法成本嚴重偏低,很多企業寧愿交罰款也不愿意在環保方面下工夫,很多企業都在超標排放。 網友“親水使者”稱,今年1月至今,各地被曝光10余起自來水異味事件,有6起相關部門的檢測結果卻是水質達標,不禁讓人對所謂“達標自來水”是否安全心存疑慮。為何檢測標準和百姓感受呈“兩重天”“達標水”何時等同“安全水”? 此外,有媒體報道稱,水源地的保護屬于環保部門,從自來水到水龍頭的管理屬于建設部門,整個環節的衛生監督工作則屬于衛生部門下屬的疾控中心。各個部門之間的職能劃分和監管缺位問題不容忽視。 治亂局須用重典 網友“田水月”認為,要保護水資源,治理水污染,杜絕水污染事件再次爆發,就必須用重典,提高水污染企業違法成本。加大對污染企業懲處力度,提高企業污染成本,迫使企業遵紀守法。 網友“曾海榮字馨永”的微博引用專家觀點稱,政府應加大對水務事業的公共性財政支出,并建立一套涵蓋水源保護、水廠生產、管網運輸、銷售定價的現代制度,還應鼓勵第三方檢測機構介入。 網友“龍鳳”表示,為杜絕發生水污染事故,應實行領導責任制。明確環境監管重點和具體工作要求,并對水污染防治和應急工作進行周密部署,確保責任到位、監管到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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